如今,廉价航空打着每个人都可以搭飞机(everyone can fly)的口号,除了价廉,消费者也要“物美”,要不然发现物不对办,到时演变成每个人都可以起诉(everyone can sue),就不太好了。
一名部长的秘书欲出差到棉兰作官方访问之旅,想必是为了节省公币,以及展现亲民的表现,从上网订购机票、刷卡、搭车到机场,一手包办。
今年5月20日,他带着兴奋的心情,也许是第一次乘搭廉价航空,格外开心,行李收拾妥当,已经蠢蠢欲动要乘搭某廉价航空下午1时40分飞往棉兰的班机。
怎么知道,当天中午12时20分收到航空公司发出的短讯,告知该班机延误到晚上8时40分才能起飞。
他刚开始不悦班机的延误,不过还好还有短讯通知,空出的时间,还可以处理其他公事。
时间如飞,到达机场,夜幕低垂,已经是晚上7时40分。他从柜台领取登机证后,却被告知该班机启航时间可能又展延到晚上10点45分起飞。
他头冒金星,第一次乘搭廉价航空,就噩梦连连,先是短信通知延误起飞,后是来到机场又被通知展延,更槽糕的是机场工作人员,也不知道该班机到底是何时起飞。
他悻悻然离开。不去棉兰了。
结果他忍无可忍,去消费人仲裁庭状告航空公司索偿。索偿项目如下:
第一,单程机票646令吉;
第二,精神损失;
第三,其他
后来仲裁庭判决时说,航空公司对外宣称是机票最廉宜的航空公司,若要持续受大众欢迎,就要为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,命令航空公司必须直接把机票的损失646令吉偿还给秘书,而不是把赔偿存放在特别户头。
值得一提的是,该航空公司设立特别户头的用意是要款项存入此户头,以作为消费者下次订购机票用途。也就是说,该航空公司不必赔偿任何损失。不过,仲裁庭却遏令航空公司必须对此赔偿直接偿还给秘书,真是大块人心。
至于其他的损失,秘书则必须向民事法庭索偿,因为不在仲裁庭的权限之下。
顺便一提,仲裁庭只有权利处理因消费争执而引起的纠纷,款额是2万5千令吉以下。
如今,廉价航空打着每个人都可以搭飞机(everyone can fly)的口号,除了价廉,消费者也要“物美”,要不然发现物不对办,到时演变成每个人都可以起诉(everyone can sue),就不太好了。
*上述真实案例发生于马来西亚,法律程序和你所处的国家也许有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