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要去哪?

没头绪?

如今,廉价航空打着每个人都可以搭飞机(everyone can fly)的口号,除了价廉,消费者也要“物美”,要不然发现物不对办,到时演变成每个人都可以起诉(everyone can sue),就不太好了。

一名部长的秘书欲出差到棉兰作官方访问之旅,想必是为了节省公币,以及展现亲民的表现,从上网订购机票、刷卡、搭车到机场,一手包办。

今年5月20日,他带着兴奋的心情,也许是第一次乘搭廉价航空,格外开心,行李收拾妥当,已经蠢蠢欲动要乘搭某廉价航空下午1时40分飞往棉兰的班机。

怎么知道,当天中午12时20分收到航空公司发出的短讯,告知该班机延误到晚上8时40分才能起飞。

他刚开始不悦班机的延误,不过还好还有短讯通知,空出的时间,还可以处理其他公事。

时间如飞,到达机场,夜幕低垂,已经是晚上7时40分。他从柜台领取登机证后,却被告知该班机启航时间可能又展延到晚上10点45分起飞。

他头冒金星,第一次乘搭廉价航空,就噩梦连连,先是短信通知延误起飞,后是来到机场又被通知展延,更槽糕的是机场工作人员,也不知道该班机到底是何时起飞。

他悻悻然离开。不去棉兰了。

结果他忍无可忍,去消费人仲裁庭状告航空公司索偿。索偿项目如下:

第一,单程机票646令吉;

第二,精神损失;

第三,其他

后来仲裁庭判决时说,航空公司对外宣称是机票最廉宜的航空公司,若要持续受大众欢迎,就要为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,命令航空公司必须直接把机票的损失646令吉偿还给秘书,而不是把赔偿存放在特别户头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该航空公司设立特别户头的用意是要款项存入此户头,以作为消费者下次订购机票用途。也就是说,该航空公司不必赔偿任何损失。不过,仲裁庭却遏令航空公司必须对此赔偿直接偿还给秘书,真是大块人心。

至于其他的损失,秘书则必须向民事法庭索偿,因为不在仲裁庭的权限之下。

顺便一提,仲裁庭只有权利处理因消费争执而引起的纠纷,款额是2万5千令吉以下。

如今,廉价航空打着每个人都可以搭飞机(everyone can fly)的口号,除了价廉,消费者也要“物美”,要不然发现物不对办,到时演变成每个人都可以起诉(everyone can sue),就不太好了。

*上述真实案例发生于马来西亚,法律程序和你所处的国家也许有异。

mm

周本兴,毕业于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法律系。左脑酷爱法学,右脑钟情文学;右手写评论,左手写爱情。作品常发表于平面媒体的律师作家。著有:《熊情猫爱》、《法庭恩仇录》,《我在黑帮的日子》、《法律和你的权利精选集1 & 2》、《法本兴邦》。在各大专院校、教会主讲法律和两性课题。Facebook粉丝专页:www.facebook.com/justicechew